作者简介:沈 瑶(1989—),女,浙江海宁人,助理农艺师,学士,从事农药登记管理与应用研究工作,E-mail:shenyao325@126.com。
针对杭白菊病虫防治需用药而缺乏登记药剂的实际,在浙江省开展杭白菊安全用药情况的调查研究,基本查清了浙江省杭白菊上主要病虫发生种类与危害状况,掌握了杭白菊上常用防治药剂、使用技术、登记进展等情况,剖析了引发农药残留超标的关键因子,并结合浙江省整体推进杭白菊安全用药的具体实践,提出在杭白菊上加强安全用药、控制农药残留、提高质量安全的对策建议。
杭白菊(Chrysanthemum morifolium)为菊科多年生草本植物, 别名茶菊、甘菊, 是卫生部首批药食同源道地药材, 也是浙江省受原产地保护的传统特色优势作物。杭白菊是浙江省著名中药材“ 浙八味” 之一, 其头状花序富含挥发油、总黄酮, 及多种微量元素, 应用于中药调理和保健饮品, 具健胃通气、平肝明目、清热解毒的功效[1]。浙江省是杭白菊主产地, 主要集中在桐乡市种植栽培, 迄今已有360多年栽培史。据统计, 浙江省杭白菊种植面积达0.47万hm2, 总产量达1.2万t, 其中桐乡市常年种植面积在0.4万hm2, 产值超5亿元, 总产量及出口量约占全国60%以上, 已成为桐乡市一张“ 金名片” , 既是出口创汇的重要特色农产品, 又是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来源。由于杭白菊经济效益好, 市场需求潜力大, 其种植规模也不断扩大, 浙江省内的海宁、吴兴、余杭、兰溪、磐安等县(市、区), 以及江苏、上海、安徽、湖北、云南、广西等地相继引入种植。近年来, 江苏射阳、湖北麻城、山西运城等地种植面积发展较快, 初具规模, 主栽品种有小洋菊、大洋菊、异种大白菊3类, 其中以小洋菊品质好、产量高、抗病性佳, 种植上更具优势[2]。
然而, 杭白菊上病虫发生危害重, 登记药剂少, 农民乱用滥用农药, 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大, 这已成为制约杭白菊产业健康发展的一大瓶颈。据报道, 危害菊花的病虫种类较多:虫害有11目26科52种, 危害严重的有14种; 病害种类有近40种, 危害严重的有近10种[3, 4, 5]。据调查, 这些病虫害在浙江省杭白菊上基本都有发生, 其中蚜虫、夜蛾类、地下害虫及叶枯病、根腐病、病毒病等10多种病虫发生严重, 对杭白菊的品质和产量影响极大。当前, 杭白菊病虫害用药防治的现状已无法逆转, 然而生产上却缺少登记的合法农药, 农民用药不科学、不合理, 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逐步显现, 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和聚焦。人民日报《网传菊花有毒、杀菌剂超标, 记者赴产地调查并抽检菊花样品— — 菊花茶, 安全吗?》对杭白菊、滁菊种植过程中的农药使用、菊花加工用杀菌剂保鲜等进行了采访报道, 反映了多菌灵、吡虫啉等药剂普遍使用和残留超标问题。此外, 绿色和平组织、中央电视台二套节目、浙江日报《内部参考》等国内外媒体也进行了相关报道, 对杭白菊出口创汇和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影响较大。为此, 在浙江省组织开展杭白菊主要病虫发生种类与危害、防治药剂与安全用药、农药残留动态等情况的调查研究, 并结合浙江省整体推进杭白菊安全用药的具体实践, 探讨分析引发农药残留超标问题的关键因子, 提出杭白菊上加强安全用药、控制农药残留、提高质量安全的相关建议, 以期供生产上参考。
杭白菊的人工栽培历史久, 其生长期较长, 一般从4月中下旬开始移栽定植, 直至11月下旬采摘收获, 生长期长达7~8个月, 开花采摘集中, 极有利于病虫发生为害。在浙江省, 从菊苗期到采摘期常见害虫有菊小管蚜、桃蚜、棉蚜、斜纹夜蛾、甜菜夜蛾、棉铃虫、菊天牛、红蜘蛛、虫瘿、蚱蜢、潜叶蝇、绿盲蝽、小地老虎、蛴螬、蝼蛄等, 常见的病害有叶枯病、根腐病、白绢病、白粉病、灰霉病、病毒病等, 且田间草害发生较重。病虫草害发生种类多且流行规律复杂。近年来, 由于部分田块常年单一连续种植杭白菊(部分田块长达5~6 a甚至10 a以上), 加上环境及气候变化、长期不合理施肥, 使得病虫源累积、土壤养分失衡、植株抗病性减弱, 继而病虫害发生频率加大、为害趋势加重, 严重的可减产30%以上, 甚至绝收, 极大降低了杭白菊产量, 影响了品质及观赏效果[6]。2015年浙江省农药检定管理所与桐乡市农业经济局达成了整体推进杭白菊安全用药、控制农药残留的合作意见, 加快杭白菊上防治药剂的筛选与登记, 共同建立安全用药示范区, 其中以多菌灵防治叶枯病和根腐病试验小区的杭白菊全部绝收。由此可见, 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对杭白菊生产来说不可避免且需求迫切。当前, 浙江省杭白菊上药剂防治的主要病虫害可概括为“ 三虫三病” , 即蚜虫、夜蛾类、地下害虫, 叶枯病、根腐病、病毒病, 其中蚜虫、叶枯病、根腐病、病毒病又是防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当前, 化学防治仍然是杭白菊生产上控制病虫为害最直接、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然而, 生产上缺乏登记的农药产品, 农民要用药与无合法农药可用的矛盾致使农民乱用、滥用农药的现象普遍。为全面掌握杭白菊上防治药剂的使用情况, 在浙江省内组织开展了杭白菊用药情况调查, 通过问卷、走访、座谈形式, 全面掌握杭白菊病虫发生危害、防治药剂的种类、防治次数、防治效果、挽回损失等情况。同时, 组织开展座谈, 从栽培、植保、农药等角度出发, 向科研院校和管理推广部门专家、基层一线农技人员、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农资经营者、个体种植户等相关群体, 征集一批安全高效、经济实惠、环境友好的防治药剂, 争取列入浙江省特色作物农药登记名录的储备库中, 并优先进行扶持登记, 尽快实现在生产上的合法使用。
据调查, 在杭白菊防治上农民常用的农药有30多种:吡虫啉、啶虫脒、噻虫嗪、烯啶虫胺、吡蚜酮等防治蚜虫; 氯虫苯甲酰胺、氟苯虫酰胺、溴腈虫酰胺、阿维菌素、甲维盐、茚虫威类等防治夜蛾害; 辛硫磷防治天牛、地下害虫; 井冈霉素、多菌灵、嘧菌酯、烯唑醇、宁南霉素等防治叶枯、根腐病、病毒病(表1)。此外, 多效唑等生长调节剂、精喹禾灵等除草剂也有一定的应用。综合来看, 用药存在3方面的问题:一是绝大多数农药属超范围使用。目前, 仅有70%吡虫啉水分散粒剂防治杭白菊蚜虫[7]、8%井冈霉素A水剂防治杭白菊叶枯、根腐病取得登记, 其他使用的药剂均未在杭白菊上登记。二是农民安全用药意识还不高。规模种植基地和大户的科学用药意识总体上好于一般的散户, 而一些散户用药防治随意性较强。三是老旧农药使用比例大。如多菌灵、百菌清、吡虫啉等药剂低廉, 物化成本低, 农民使用频繁, 防治次数多、用药量大, 农药残留引起的质量安全隐患大。
杭白菊是小宗作物, 区域性强, 相比大宗作物而言种植面积小、病虫害防治规模小、用药量少, 早期大众关注度不多, 直至21世纪随栽培规模扩大、保健饮品功能深入开发, 加之消费者对杭白菊的质量安全有更高要求, 病虫害基础性研究发展才起步。但总体上基础性研究相对薄弱, 多停留在病虫害症状介绍层面, 虽然近年在药剂防治、残留动态研究上有所加强, 但关于致病菌分离鉴定、灾变因子分析、病虫害流行规律、监测预警、防治指标、抗性发展、配套防控技术等方面的基础研究仍不够, 防控技术体系相对滞后, 生产上低级盲目用药现象普遍, 无法实现精准选药、用药控害, 易造成防治不当, 引起农药残留超标、质量安全及生态安全等问题。同时因小宗作物的基础研究薄弱、登记试验难度大等因素, 杭白菊等小宗作物上登记农药少, 登记进程速度不快, 成为杭白菊质量安全的潜在隐患。为强化病虫害基础研究, 应争取浙江省科技厅、省“ 三农六方” 课题项目支持, 采取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 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市县农药管理、植保和农技推广等多方面力量, 开展杭白菊叶枯病、根腐病、蚜虫等病虫害发生流行规律、监测预警、药剂抗性、检测技术、残留动态、综合防治技术集成等方面的研究, 着力解决生产上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 为杭白菊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由于登记试验费用高、市场空间小、用药风险大等原因, 农药生产企业主动申请杭白菊用药登记积极性不高, 生产实际中无登记的合法药可用。然而杭白菊病虫害防治又必须用药, 药剂和用药技术规程缺失, 种植者选药、用药难, 乱用滥用药现象普遍。同时, 杭白菊以小家小户种植为主, 农业部门农药管理和指导两难, 菊农安全用药意识不强, 往往凭经验随意用药, 对病虫害识别不准确, 对农药特性、使用技术、安全间隔期缺乏基本了解, 违规使用农药行为时有发生, 不遵循药剂标签用量, 超量不合理使用化学农药现象普遍, 造成农药环境污染和药品残留超标, 引发的病虫害耐药性、抗药性问题, 增加了农药残留风险, 严重影响了杭白菊安全卫生质量和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满足杭白菊等特色作物病虫防治用药需求, 填补这些特色作物上用药登记药的空白, 2012年起浙江省建立省级农财专项, 支持农药生产企业在杨梅、草莓、杭白菊等浙江特色小品种作物上开展农药登记, 并给予登记试验费用50%的补贴, 单个项目补助15~20万元。杭白菊作为扶持项目的首批对象, 5年来, 共投入近200万元, 支持浙江省的8家农药企业, 开展吡蚜酮、嘧菌酯等9个药剂用于防治蚜虫、叶枯病等病虫的登记试验, 系统开展室内毒力测定、安全性评价、田间药效、农药残留等登记试验(表2)。截至目前, 70%吡虫啉水分散粒剂、8%井冈霉素A水剂取得农业部农药登记证, 可用于防治杭白菊蚜虫、根腐病和叶枯病等病虫害, 5.7%甲维盐水分散粒剂防夜蛾即将完成登记试验并向农业部申报农药登记, 其余药剂产品正有序开展相关的登记试验。
杭白菊质量安全监督约束机制不完善是引发农药残留问题的直接原因。主要表现有:一是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缺乏。目前, 国家颁布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 2762— 2012)和《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标准》(GB 2763— 2014)中均未设立杭白菊农药残留指标, 检测项目分散在药材标准、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代用茶标准等多项标准中, 各类标准间规定不统一, 导致执法监管困难。二是相关标准覆盖检测指标少, 且与生产用药有差距。最具相关性的是《地理标准产品 杭白菊》(GB/T 18862— 2008), 其检测指标中仅有乐果、敌敌畏2项农药, 参照“ 代用茶” 标准的《绿色食品 代用茶》(NY/T 2140— 2012)涉及10项农药, 供销合作社标准《代用茶》(GH/T 1091— 2014)涉及11项农药。综合以上3个标准, 与杭白菊最相关的检测农药有多菌灵、氯氰菊酯、毒死蜱、三氟氯氰菊酯、乐果、氰戊菊酯、三唑磷、克百威、啶虫脒、三氯杀螨醇、六六六、滴滴涕、乙酰甲胺磷、杀螟硫磷、敌敌畏等15项, 除草剂指标空白, 其中, 三唑磷、六六六、滴滴涕已被限制使用, 三氯杀螨醇也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禁止使用, 克百威、乙酰甲胺磷、杀螟硫磷等使用极少, 而吡虫啉等常用药剂没有列入。由此可见, 上述检测指标未能针对性地倒逼生产。三是与发达国家残留体系水平不对等, 差异悬殊。国际上没有一项杭白菊农残限量标准, 但日本、欧盟等对杭白菊出口设置了重重绿色贸易技术壁垒, 检测项目多、标准高, 而国内尚缺乏绿色壁垒标准变更跟踪, 因残留超标而被退回的事件不在少数。今年吡虫啉防治杭白菊蚜虫已列入国家农残标准制定, 相关评估试验尚在进行, 并有望上升为国际标准, 这将填补该领域的国内外空白, 使生产上有标可依。
规范杭白菊生产用药乱象, 制定覆盖主要病虫害、药剂安全合法且配置结构合理、用药成本经济实惠的基本药物名录, 引导农民优先选用在杭白菊上已登记的农药品种。针对登记药剂少、生产上需用药的实际, 建议相关部门建立起常态化联动反馈体系, 共同保障杭白菊基本药物权威性、科学性。杭白菊主产地农业部门依据防效好、安全性高、需优先登记标准, 加快筛选防治药剂, 会同农药管理、植保等相关部门组织论证, 优质药剂争取纳入浙江省特色作物农药登记财政扶持项目支持农药企业登记, 尽早研究制定配套用药方案和技术规程, 农技部门联合杭白菊产业协会在生产一线大力推广名录, 必要时依使用和风险监测情况实行动态修改。加快现有立项药剂登记进程, 加大对低毒低残生物农药扶持, 争取地方政府部门对名录中市场价格相对偏高药剂的差价补贴优惠, 逐步淘汰以有机磷为主的传统农药品种, 通过明确的用药制度来减少原来生产用药多、乱、杂的现状。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媒、纸媒等途径开展杭白菊安全用药技术和已登记农药宣传, 编印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具有权威性、普及性和指导性的宣传培训手册, 以农民大学、农广校、示范现场会为载体, 更加注重对主产区农技人员、种植户、合作组织等培训指导, 宣贯农残限量标准和最新禁限用药剂政策, 指导正确选药、适期防治、科学用药, 严格遵循安全间隔期, 逐渐提高农户安全用药意识。通过宣传培训, 扩大已登记药剂使用覆盖面, 提高科学用药水平, 切实保障杭白菊质量安全。
争取加快杭白菊农残限量标准制定, 将部分使用广的药剂上升为国际标准, 初步实现有标可依。落实牵头部门, 尽快梳理杭白菊相关残留限量标准, 推进标准制修订, 使各标准间检测指标相对统一, 定期跟踪监测杭白菊出口国绿色贸易壁垒变更情况, 加大农残限量标准宣传。建议尽早研究并制定配套残留检测方法和技术, 尤其是快检技术。帮扶主产县市检测站提高残留检测水平, 扩大杭白菊残留检测批次及范围, 抽查检测逐步变为批批检测, 健全质量追溯, 对超标产品联合多部门严格处置、严厉打击。同时设立固定监测点, 检测田块土壤、水等环境样品中农药残留情况。
病虫害防治采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采取轮作或套作, 加强水肥和田间清洁管理, 合理密植, 保持利于天敌繁衍及不适合病虫害发生的良好生态环境。推广无病种苗和高产高抗品种种植, 加强病虫害预警预报监测, 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 正确掌握防治适期和防治技术。采用避虫网栽培[8]、人工捕杀、诱杀等生物、物理防治手段, 贯彻落实绿色防控措施:色诱蚜虫、性诱夜蛾、灯诱金龟或蛾子, 适时适量开展化学药剂防治, 使用已登记安全高效合法药剂, 提倡施用低毒生物农药, 注重药剂轮换和交替使用, 延缓抗性发生和发展。严格遵循采摘前禁用农药规定, 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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