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地产蔬菜杀虫剂类农药残留风险评估
孙亚米, 江潇潇, 朱勇*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宁波),浙江 宁波 315040
通讯作者:朱 勇(1978—),男,浙江普陀人,高级农艺师,从事农产品质量检测研究工作,E-mail:zjzszy@163.com

作者简介:孙亚米(1963—),女,浙江宁波人,农艺师,从事农产品质量检测研究工作,E-mail:sym-nb@163.com

摘要

于2015年对宁波市地产蔬菜的920批次样品进行检测,分析46种杀虫剂类农药残留。结果显示,共检出168批次样品16种农残。根据GB 2763—2014中最大残留限量(MRL)的规定,有23批次的叶菜类蔬菜毒死蜱不合格。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按检出农药残留的平均值计算,风险均可以接受。从MRL与定量风险评价比较来看,二者各有优缺点:MRL比较方便直接,但局限性较大;定量风险评价计算比较复杂,需要其他辅助参数,参数越准确,评价结果越可信。

关键词: 宁波; 蔬菜; 农残; 风险评估
中图分类号:S4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0528-9017(2017)07-1249-03 doi: 10.16178/j.issn.0528-9017.20170749

蔬菜作为均衡营养的基础食物, 在人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随着农业集约化水平的提高, 以农药为代表的农业投入品使用力度不断加大, 蔬菜产量取得突破性发展。作为以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的宁波, 地产蔬菜大量供应本地及外地市场。虽然多年来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但农产品安全没有零风险, 只能努力将风险降低, 降到可控范围。最近几年, 各级政府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面监督检查的投入力度很大[1, 2, 3]。于2015年对宁波市各县市区的地产蔬菜杀虫剂类农药残留进行评估, 旨在探讨居民因食用地产蔬菜而摄入杀虫剂类农药残留所可能引发的健康风险, 科学评价宁波地产蔬菜的质量安全。

1 材料与方法
1.1 样品采集

2015年全年分4个季度, 分别在宁波市江北、镇海、北仑、象山、宁海、奉化、鄞州、慈溪、余姚等9个县市区的种植大户、生产基地, 随机抽取芸薹属类、叶菜类、茄果类、瓜类、豆类、鳞茎类、茎类、根茎类和薯芋类、水生类和玉米[4]等蔬菜样品920批次, 每批次样品不少于3 kg, 样品采集按照NY/T 789— 2004《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执行。

1.2 试验材料

试验用仪器主要包括美国安捷伦公司生产的气质联用仪7890A-5975C、气相色谱7890A, 以及美国沃特世公司生产的液质联用仪UPLC-XEVO、超高压液相色谱仪ACQUITY。

46种农残标准物质从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采购。

农药残留分析过程中所用乙腈、丙酮、甲醇、正己烷试剂均为色谱纯, 购自上海国药、德国默克公司。

1.3 样品制备

样品采集后, 简单处理表面的泥土等污物, 取可食部分, 经缩分后, 将其切碎, 充分混匀, 放入打浆机粉碎匀浆。放入塑料盒中, 于-20~-16 ℃条件下保存, 备用。

1.4 样品检测

每个蔬菜样品检测46种杀虫剂类农药残留, 分别为:甲胺磷、乙酰甲胺磷、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水胺硫磷、三唑磷、二嗪磷、丙溴磷、喹硫磷、杀螟硫磷、马拉硫磷、亚胺硫磷、伏杀硫磷、辛硫磷、乐果、氧乐果、六六六、敌敌畏、毒死蜱、联苯菊酯、氟氯氰菊酯、氟胺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溴氰菊酯、氟氰戊菊酯、氯菊酯、氟啶脲、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吡虫啉、啶虫脒、虫螨腈、涕灭威、涕灭威亚砜、涕灭威砜、克百威、三羟基克百威、甲奈威、灭幼脲、阿维菌素、除虫脲、噻虫嗪、氟虫腈。

上述农药残留按照NY/T 761— 2008、GB/T 19648— 2006、GB/T 20769— 2008、GB/T 5009.147— 2003、GB/T 5009.20— 2003、SN/T 2114— 2008的规定进行测定。评价标准采用GB 2763— 2014《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的最大残留限量(MRL)及每日允许摄入量(ADI)。

1.5 质量控制

为消除基质干扰, 实验室标液采用空白基质配置, 外标法定量。检测过程中均做试剂空白, 每24个样品做本底加标回收, 以控制测定过程, 回收率需满足70%~130%的要求。

2 结果与分析
2.1 总体情况

2015年全年共抽取各类蔬菜样品920批次, 其中, 168批次蔬菜检出农药残留, 但仅23批次蔬菜根据GB 2763— 2014的MRL判定为不合格, 其余批次的蔬菜样品均未超标, 全部合格, 详见表1

表1 不同类别蔬菜杀虫剂类农药监测总体情况

从10个蔬菜品种来看, 920批次蔬菜中占比较多的品种依次为叶菜类、瓜类、芸薹属类、茄果类, 较少的品种为茎类、根茎类和薯芋类以及玉米。从检出率看, 叶菜类检出率最高, 其次是根茎类和薯芋类、茄果类, 分别达到30.7%、20.0%、14.7%, 前2类蔬菜品种的检出率均超过了平均水平(18.3%)。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检出率较高可能与其基数较低有关。从不合格情况看, 23批次不合格样品均集中在叶菜类, 其他9类均合格。

2.2 检出农药品种情况

共监测杀虫剂类农药46个品种, 检出毒死蜱、乙酰甲胺磷、三唑磷、二嗪磷、丙溴磷、乐果、联苯菊酯、氟氯氰菊酯、氟胺氰菊酯、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啶脲、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吡虫啉、啶虫脒、虫螨腈等16个品种(表2)。从检出的频率来看, 最容易检出的4种农药依次是啶虫脒、吡虫啉、毒死蜱、氯氰菊酯, 占全部检出的83.1%。根据GB 2763— 2014的MRL判定为不合格样品的均为毒死蜱。

表2 不同杀虫剂类农药品种检出情况
2.3 蔬菜农药残留定量风险评价

农残结果评价一般采用GB 2763— 2014《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最大残留限量(MRL)的规定, 但这个判断方法有一定的缺陷, 涉及的农残并没有(也不可能)涵盖所有的蔬菜品种, 而且实际风险的产生并不限于蔬菜本身农残含量的高低, 还跟人们的身体情况、膳食习惯有关; 因此, 科学地评价蔬菜质量安全还需引入一些参数, 以人体对蔬菜的实际摄入量与每日允许摄入量(ADI)更为合理。按照国际上普遍认可的分析评估原理和方法, 估计每日摄入量(EDI), 风险商用估计每日摄入量占ADI的百分率表示:

EDI= (Ci×Fi)BW;

风险商(%)= EDIADI× 100。

式中:EDI, 估计每日摄入量, mg· kg-1体重· d-1; Ci, 第i种食物的平均残留值, mg· kg-1; Fi, 第i种食物的消费量, g· d-1; BW, 体重, kg。当风险商> 100%时, 表示存在不可接受的较大风险, 数值越大, 风险越大, 当风险商≤ 100%时, 表示风险可以接受, 数值越小, 风险越小。

根据《2009— 2012年浙江省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 浙江省人均摄入蔬菜量为283.7 g· d-1, 假设摄入的蔬菜均为单一蔬菜品种, 不再食用其他蔬菜, 其他摄入的食品均不含农药, 同时假设成人平均体重为60 kg, 得出检出最大值时的风险商以及检出平均值时的风险商, 详见表3

表3 不同农药定量风险评价结果

表3可以发现, 超标的毒死蜱最大值为2.98 mg· kg-1, 风险商为141%。在评价其他根据MRL未超标的农药品种时发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农药的最大检出值为0.150 mg· kg-1, 但它的风险商达到142%。这一结果反映了单纯基于MRL评价的缺陷。通过计算全年的数据发现, 920批次的样品中, 仅2批次的毒死蜱、1批次的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样品的风险商超过100%。从检出的农药平均值来看, 风险商均小于45%, 从风险商的排序来看, 乐果(42.4%)、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20.7%)、三唑磷(20.3%)、毒死蜱(14.6%)为前四甲, 其余均低于10%, 表明宁波地产蔬菜的杀虫剂农药风险可以接受, 超标最多的毒死蜱, 其平均风险商小于15%; 检出最大值有风险的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农药, 风险商也仅为20.7%。

不同蔬菜同一农药有不同的MRL值, 将该农药最大的MRL值按照前述公式进行计算, 发现即使检出的数值达到该农残最大的MRL值时, 也不是均有较大的风险, 比如, 在此条件下, 氟氯氰菊酯、啶虫脒的风险商均小于10%, 完全可以接受, 有8种农药的风险商小于50%, 而丙溴磷、乐果、联苯菊酯、氯氰菊酯、氟啶脲、虫螨腈等6种农药的风险商大于100%。故从MRL与定量风险评价比较来看, 不合格的未必有大风险, 合格的也未必没有风险。

3 小结与讨论

对2015年宁波市地产蔬菜杀虫剂类农药残留进行风险评估, 依据MRL判定结果, 全年的合格率达到97.5%, 处于较高水平, 不合格的样品为毒死蜱残留, 随着农业部2032号公告[5]的实施, 自2016年12月31日起, 毒死蜱和三唑磷被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该风险也将在今后排除。

依据定量风险评价, 按检出农药残留的平均值计算, 虽然有极个别的样品存在一定的风险, 但由于计算的时候都是采用极端的假设, 而实际消费中不会长期仅食用该产品, 故风险也较低。

从MRL与定量风险评价结果比较来看, MRL比较方便直接, 但局限性较大; 定量风险评价计算比较复杂, 需要其他辅助参数, 如食用量、体重等, 参数不同会得到不同的结果。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

参考文献:
[1] 宁波市农业局. 2013年全市农业工作总结[EB/OL]. (2013-12-10) [2017-02-24]. http://www.nbnyj.gov.cn/cat/cat65/Con_65_26377.html. [本文引用:1]
[2] 宁波市农业局. 2014年全市农业工作总结[EB/OL]. (2015-01-12) [2017-02-24]. http://www.nbnyj.gov.cn/cat/cat65/con_65_39270.html. [本文引用:1]
[3] 宁波市农业局. 2015年全市农业工作总结[EB/OL]. (2016-01-18) [2017-02-24]. http://www.nbnyj.gov.cn/cat/cat65/con_65_43436.html. [本文引用: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490号公告[EB/OL]. (2010-11-26) [2017-02-24].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ZZYGLS/201012/t20101227_1798155.htm. [本文引用:1]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2032号公告[EB/OL]. (2013-12-09) [2017-02-24].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ZZYGLS/201312/t20131219_3718683.htm. [本文引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