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陈轶(1971—),浙江丽水人,高级农艺师,硕士,从事农业病虫害预报和科学用药工作,E-mail:txchenyi@163.com。
当前, 全国上下都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 把实施标准化战略作为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 以“ 标准化+” 探索和引领经济社会创新发展, 农业标准化是其中重要内容, 各级政府也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但实际上农业标准化水平是远远低于其他行业的(如制造业、建筑业、管理业等), 因此, 作者以杭白菊生产的标准化为例, 谈一谈农业标准化面临的困境与解决的对策建议。
农业标准往往是“ 高、大、上” 的表现, 有的甚至把“ 有机” 作为噱头, 而忽略了生产本身。比如杭白菊是宿根多年生植物, 从4月大田定植到11月采摘, 生育期长, 病虫草害多, 生产过程中需使用农药。杭白菊全生育期不用农药, 在实际生产中是做不到的。但一些企业宣传“ 全程不用农药” , 甚至写进标准, 即使是“ 采摘前一个月停止使用农药” , 那这一个月内有严重病虫害发生怎么办, 却没有方法对策。这样的标准本身就是纸面上的。
生产主体小而多, 标准化生产难以落实到田间。杭白菊生产属劳动力支撑, 菊田投入的人工成本是物化成本(如种苗、肥料、农药等)的数倍, 特别是10— 11月采摘期, 从采小花蕾到采大朵花, 时间1个多月, 没有机械, 全靠人工, 很难推行规模种植。因此, 目前桐乡杭白菊种植仍以小户为主, 户均种植面积少于667 m2。千家万户型的小户种植模式, 其生产管理、农药选择都比较随意, 职能部门难以有效监管, 收购厂家对生产过程和农药残留等内在指标也没法掌握和区别, 造成许多标准化生产规程, 最终难以落实到地。这种情况在尚不能规模化种植的其他农业领域是一样的。
标准赶不上生产变化。制订标准是严肃的事情, 不可能朝令夕改, 而生产上的进步却日新月异。比如现有效的2008版杭白菊国标(GB/T 18862— 2008)规定“ 花心70%散开” 为采摘标准, 而这几年来菊农以采花蕾为主, 已不符合国标。初级农产品加工方面, 技术工艺更新较快, 如已制订的标准比较重视传统工艺, 往往对不上。农药的更新也快, 标准滞后的情况屡见不鲜。除杭白菊标准存在这种情形, 其他农业标准也同样存在。
人们关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焦点在农药残留上。农药残留量是一个检测定量的问题, 有什么药、量是多少, 纯属客观, 而判断是否超标, 则涉及人为制定的标准问题, 标准体系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关乎评判的优劣, 目前, 很多标准像杭白菊农药残留标准, 尚有很多争议, 值得商榷。
现行的杭白菊产品农药残留标准体系, 相关性最大的是GB/T 18862— 2008《地理标准产品杭白菊》标准, 可参照的是NY/T 2140— 2012《绿色食品 代用茶》标准、GH/T 1091— 2014《代用茶》供销合作社标准。GB 2762— 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 2763— 2012《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农办质(2013)17号《55类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中均没有杭白菊产品名录, 更没有农药残留指标。
GB/T 18862— 2008有2项农药残留限量指标, 分别为乐果和敌敌畏; NY/T 2140— 2012有10项农药残留限量指标; GH/T 1091— 2014有11项农药残留限量指标。综合现行杭白菊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体系, 明确与杭白菊产品相关的农药有乐果和敌敌畏, 有限量标准的农药有六六六、滴滴涕、乙酰甲胺磷、杀螟硫磷、氯氰菊酯、毒死蜱、三氟氯氰菊酯、乐果、氰戊菊酯、三唑磷、克百威、啶虫脒、三氯杀螨醇、敌敌畏、多菌灵等15种。
农药残留标准与田间实际使用的农药种类差异大。最难以理解的是GB/T 18862— 2008标准中仅有的乐果和敌敌畏, 生产上几乎不用。NY/T 2140— 2012、GH/T 1091— 2014标准中, 无除草剂, 杀菌剂仅1项, 杀虫剂中多数未在生产上使用(如乐果、敌敌畏、三唑磷、克百威、三氯杀螨醇、乙酰甲胺磷、杀螟硫磷等), 而使用较多的吡虫啉没有列入。近年来, 吡蚜酮、嘧菌酯使用大量增长, 但标准未能体现。
在评判标准不完备的情况下, 一些检测就直接参照茶叶标准来衡量判定, 理由一是茶叶农药残留标准相对完整, 二是菊、茶同为饮用。但作者认为非常不合理, 首先, 茶叶作为大宗农产品, 标准多而杂乱, 有的甚至矛盾, 定性难。其次, 虽然同为饮用, 但茶叶与杭白菊的日均摄取量不同, 以如此差异巨大的基础来制定的农残限量指标不可能相同或相近。因此, 杭白菊安全评价不能简单参照茶叶标准。
标准宁缺勿滥, 要严格控制数量, 成熟一个制订一个, 避免出现垃圾标准遍地开花的情形。制订标准, 特别是地方标准, 门槛较低, 现在的职称评定中将制订标准等同于发表论文, 加上各级政府层层加码推进, 刺激垃圾标准暴发式增长。要选择条件成熟, 有代表性、有规模的产业行业来制订标准。标准要有可行的操作性, 特别是病虫草害防治, 由于病虫草害发生具有不确定性, 很难在标准上加以规定, 因此标准中应该是出现各种情况的预案, 这类预案要具备详实、有效的特性, 才能真正落实在田间。
目前, 杭白菊农残标准体系与生产实际和质量安全的要求有差距, 应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完善。一是解决田间技术难题, 突破制约瓶颈, 尤其在病虫害防治方面, 需要全程方案。根据防治病虫草害的需要, 选定使用的农药品种, 可控制在10种左右, 大力推广应用氯虫苯甲酰胺、吡蚜酮等高效低毒农药, 切实改变当前生产实际中, 农药品种多而且乱的情况。有了病虫害的全程解决方案, 就能实现田间生产的全程标准化。二是生产规模化, 改小户种植为规模种植。规模化、集约化生产, 田间操作规范、标准化、监管、可追溯等就能实现。突破的关键是机械化采摘, 一旦采摘环节机器代人, 劳动力制约就会迎刃而解, 整个产业就上了一个台阶。三是相关部门合力, 参照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现行标准, 结合本地的生产实际, 对现有杭白菊各项农残标准进行系统梳理, 制定和完善严格可靠的杭白菊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在GB/T 18862— 2008的修订中, 要对照生产实际用药情况增加检测项目, 调整限量指标, 使这个标准成为评价杭白菊质量安全最权威、最完整的国家标准, 便于客观全面地评价杭白菊产品质量。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