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业科学 ›› 2023, Vol. 64 ›› Issue (9): 2089-2094.DOI: 10.16178/j.issn.0528-9017.20230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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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碳汇利益共享法律保障机制研究

朱文啸()   

  1. 浙江农林大学 文法学院,浙江 杭州 311300
  • 收稿日期:2023-02-16 出版日期:2023-09-11 发布日期:2023-09-14
  • 作者简介:朱文啸(1997—),男,浙江绍兴人,助理研究员,硕士,从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方面的研究,E-mail:651751994@qq.com

  • Received:2023-02-16 Online:2023-09-11 Published:2023-09-14

摘要:

规范林业碳汇利益共享法律保障机制,对促进林业生态产品市场化,巩固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实现“两山”转换具有重大意义。然而,当前林业碳汇利益共享面临着权利客体界定不清、主体利益难以保障、纠纷协调机制缺乏等诸多挑战。浙江省安吉县在林业碳汇实践中形成了“林业碳汇经营与利益共享模式”,这是协同治理理论的运用,值得借鉴。协同治理视角下林业碳汇利益共享法律保障机制构建应以森林资源利用权为基础实现立法协同,以林碳收益共享机制为核心实现分配协同,以绿色金融手段为兜底实现保障协同,如此才能更好地实现林业碳汇的市场化运作和法律保障。

关键词: 林业碳汇, 利益共享, 法律保障, 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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