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业科学 ›› 2020, Vol. 61 ›› Issue (11): 2415-2419.DOI: 10.16178/j.issn.0528-9017.2020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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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不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需求差异分析

陈丽茜(), 李宝值, 黄河啸, 朱奇彪*()   

  1.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农村发展研究所,浙江 杭州 310021
  • 收稿日期:2020-08-19 出版日期:2020-11-11 发布日期:2020-11-11
  • 通讯作者: 朱奇彪
  • 作者简介:朱奇彪(1966—) ,男,浙江诸暨人,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与农村人力资源管理,E-mail: zhuqb123@126.com
    陈丽茜(1987—),女,浙江平阳人,助理研究员,硕士,从事农业科技培训与推广工作,E-mail: 531306900@qq.com
  • 基金资助:
    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于农民现代化视角的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途径与政策创设研究》(17BGL133)

  • Received:2020-08-19 Online:2020-11-11 Published:2020-11-11

摘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和主导者,也是乡村振兴和农业转型升级的主体力量,加快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将有利于加快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推动农业更好更快的实现现代化。本文通过对浙江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调研,系统分析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这3类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训需求差异,找出其需求的特点与规律,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对策。结果表明,这3类新型经营主体在培训时间、培训层次、培训形式、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培训师资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差异。通过了解培训需求,做好后续跟踪,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师资师等,因材施教、精准培训,优化培训团队,提升培训效果。

关键词: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培训需求, 差异,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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