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业科学 ›› 2021, Vol. 62 ›› Issue (10): 2067-2069.DOI: 10.16178/j.issn.0528-9017.2021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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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生产登记农药现状及展望

孟现刚1(), 李美荣2, 陈文英3, 刘刚2,*(), 柳燕丽2   

  1. 1.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保站,山东 东平 271500
    2.宁阳县农业农村局,山东 宁阳 271400
    3.济南市济阳区农业农村局,山东 济南 251400
  • 收稿日期:2021-07-30 出版日期:2021-10-11 发布日期:2021-10-18
  • 通讯作者: 刘刚
  • 作者简介:刘刚(1975—),男,山东宁阳人,高级农艺师,从事植保技术推广及农药监督管理工作,E-mail: nyzblg@163.com
    孟现刚(1966—),男,山东东平人,高级工程师,从事森林果树病虫害研究与防治工作,E-mail: dpxsbz@163.com

  • Received:2021-07-30 Online:2021-10-11 Published:2021-10-18

摘要:

菊花有害生物防治主要依靠农药,我国已经批准登记69个农药产品用于菊花,其中6个可用于实用性菊花。菊花生产中违规用药行为时有发生,目前仅制定2种农药在菊花中的4项强制性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不利于对菊花产品的有效监管。据此提出五点建议:加强菊花有害生物发生规律研究;积极推广菊花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技术;加大生物农药推广使用力度;适时登记高效低风险化学农药;科学制定菊花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关键词: 菊花, 有害生物, 农药, 登记, 最大残留限量,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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