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业科学 ›› 2022, Vol. 63 ›› Issue (2): 210-218.DOI: 10.16178/j.issn.0528-9017.20213017

• 一县一品一策专栏 • 上一篇    下一篇

国内外桃农药残留限量比对分析

姜遥1(), 赵汉豪2, 张荣封2, 周艳3, 戴芬1,*()   

  1. 1.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研究所,浙江 杭州 310021
    2.浙江师范大学 行知学院,浙江 兰溪 321100
    3.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 收稿日期:2021-10-17 出版日期:2022-02-11 发布日期:2022-02-22
  • 通讯作者: 戴芬
  • 作者简介:戴芬(1973—),女,浙江江山人,副研究员,学士,从事农业农村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工作,E-mail: 28716999@qq.com
    姜遥(1992—),女,江西抚州人,助理研究员,硕士,从事农业农村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工作,E-mail: 1587337636@qq.com
  • 基金资助:
    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一县一品一策”)重大专项(ZJNY2021001)

  • Received:2021-10-17 Online:2022-02-11 Published:2022-02-22

摘要:

我国是世界桃果生产第一大国,桃产业在我国实现农业增效、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对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食品和农产品公平贸易意义重大,各个国家及组织均对其非常重视。本研究收集整理了国内外有关桃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并将我国与欧盟、美国、日本、新加坡和CAC规定的与桃相关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进行了系统分析对比,找出限量标准之间的共性与存在的差距,进而对桃生产管理与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修订等方面提出了建议,以期为我国桃产业生产上科学安全用药、严格把控产品质量水平、降低进出口贸易壁垒提供指导。

关键词: 桃,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标准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