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业科学 ›› 2019, Vol. 60 ›› Issue (2): 281-282.DOI: 10.16178/j.issn.0528-9017.2019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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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水禽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比较

于国光, 杨华*, 戴芬, 李锐, 钱鸣蓉, 孙彩霞   

  1.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 浙江 杭州 310021
  • 收稿日期:2018-12-02 出版日期:2019-02-11
  • 通讯作者: 杨华,E-mail:yanghua@mail.zaas.ac.cn。
  • 作者简介:于国光(1982—),男,安徽颍上人,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工作,E-mail:suf910@163.com。

  • Received:2018-12-02 Online:2019-02-11
  • Supported by:
    国家水禽产业技术体系项目(CARS-42-27)

摘要: 农药残留是影响水禽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水禽产品中的农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主要存在3方面的问题:一是规定的农药品种少、覆盖面窄,仅规定了9种农药的最高残留限量;二是品种老,没有覆盖生产中的常用农药;三是与欧盟、日本等发达的国家或地区相比,对于水禽产品中均有最高残留限量规定的农药,限量标准总体偏宽松。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以下建议:对水禽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开展持续的监测,并开展风险评估,明确我国水禽产品中农药残留及风险;在监测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加强水禽产品中农药最高残留限量的制订,确保覆盖常用的农药品种;开发和推广水禽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降低水禽产品中农药残留。

关键词: 水禽产品, 农药残留限量, 标准, 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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